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巩固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12月27日上午,盐都法院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2件涉恶罪名案件7人作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共计判处罚金1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万元。集中宣判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镇(街道)、社区干部及新闻媒体记者2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第十次集中宣判,充分彰显了我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镇(街道)、社区干部和媒体记者现场观摩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