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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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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20 09:05:4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4月15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巡察办主任明庆国,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沈国亮,副组长徐洪金、江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专项检查组成员,区法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在编干警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沈国亮组长首先作了动员讲话。沈国亮组长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措施,对推进法院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次巡察将根据“六围绕一加强”的要求,以“三个聚焦”为监督重点,对区法院党组班子及成员实施巡察,区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和区委宣传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组也将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巡察组和区法院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严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融洽合力,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明庆国主任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明庆国主任强调,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法宝,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督效能,将巡察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区法院党组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巡察,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最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标代表区法院党组作表态发言。韩标院长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各项工作。区法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要求,把接受区委巡察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全面反映情况,精心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区委巡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立行立改,不推责、不诿过、不拖延,把做好巡察意见整改和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为盐都“争当排头兵、建设示范区”、奋力推动“一中心三高地”新突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法院的巡察时间,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至2020年5月29日结束。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912503952;邮政信箱:盐城市新都路618号区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ydxc0102@163.com。巡察组在区法院办公楼二楼中庭设置了举报信箱。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以上含已退休、转任的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姚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