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我院朱文峰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朱文峰,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原任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被盐城中院表彰为“盐城市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被区委政法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干警”、“最美盐都政法人”。
朱文峰同志长期扎根在基层法庭,爱岗敬业,秉公办案,2013年至今,个人共办结案件1800余件。2019年全年个人办结案件625件,带领的高新区法庭审判质效指标居全院和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勤于思考,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判,先后发表法学调研文章二十余篇,曾获市中院法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一等奖,撰写的案例被收录在《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中。
认真贯彻落实“一法庭一品牌”建设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牵引,推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着力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在乡镇成立“水乡工作室”、“大纵湖景区调解室”,在学校成立“巡回审判点”,作为“盐都法院青少年教育基地”,先后开展“小法官考大法官”、“模拟法庭”“法伴青春,护航成长”系列法治教育活动,认真梳理辖区民商事案件类型,定期组织召开企业联席会议,解答企业发展难题,相关举措被《江苏法制报》《盐城新闻》《盐城晚报》等众多主流媒体报道。
作为基层法庭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专门设立入党誓词重温园地和党员活动室,精心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确立“惟民、惟实、惟廉、惟德、惟公、惟勤”的庭训,积极打造成党建示范、规范管理、人才培养、廉政教育“四大基地”,所在法庭连续获评辖区“综合先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