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中院统一部署,9月2日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勇赴盐都法院,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作宣讲。盐都法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胡勇副院长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惠民生、促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立足司法工作本职,努力为全市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但是,安全生产工作距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就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做好人民法院安全生产工作,胡勇副院长强调: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反思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始终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防线;要坚持慎终如始、持之以恒,以极端负责的态度、科学专业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相关案件顺利审结,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找准自身定位、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司法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做好司法安全、保障干警权益的紧迫感与危机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盐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标主持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