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我院民二庭庭长裴森辉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裴森辉,男,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2011年、2012年,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政法综治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1月被盐城市委政法委嘉奖一次,2016年被区委政法委评为全区“十佳政法干警”,2017年被区委政法委评为全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1月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自2016年8月份以来,该同志一直从事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大局,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至2019年,该同志办理破产案件16件,审结案件7件,单件债权最高达28.7亿元,超10亿元以上3件、超1亿元以上4件,债权总额计71.23亿元,其中新收及结案等指标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2019年度营商环境考核“办理破产”指标列全市第一名,办理的江苏创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19年度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相关创新举措被《盐城法院》简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