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加强项目的监管,促进小型建设项目服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现公开预选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服务内容、服务年限
1、服务内容:10万元及以下的零星项目(同类小型、简单、通用的房屋修缮、装饰工程、市政设施维修或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等)
2、服务期限:3年
三、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4日(上午8:00-下午6:00)。发放联系人:徐月华,联系电话:13962089607。地点: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紫金大厦506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仟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带至开标现场,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单位名称,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人
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联 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18012508899
代理机构: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吉胜、徐月华
联系电话:18912509153、1396208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