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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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那就执“刑”!盐都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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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3 11:05:17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盐都法院加大拒执打击力度,通过公检法协调机制、“执行+拘留”直通平台,内外联动打击拒执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新年伊始,盐都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6件,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件、公安与法院联动协调督促被执行人履行1件,到位金额59900元,申请执行人出具谅解书,案件实结。盐城市拘留所在春节期间对收拘被执行人做说服教育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拒执情形,第一时间与法院联系,执行干警在正月初六赶至市拘留所与被执行人当面谈话并固定事实,因被执行人仍不积极履行,将收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侦查。盐都法院将打击拒执作为今年工作重点,确保移得出,立得上,诉得准,判得了。


“执行+” 法院公安联动协作促履行

李某某与邢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邢某某赔偿李某某因交通事故产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599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邢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多次提醒督促,但被执行人邢某某未按约履行。

经查询,被执行人在外地工作,虽无法查找到其下落,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至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邢某某名下银行账户资金有多笔资金进出,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2月4日,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侦查,公安民警收到案卷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口头告知积极履行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春节期间,被执行人邢某履行了本案的全部款项。

盐都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协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支付了赔偿款59900元。不仅维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机关推动案件执行的决心。


“执行+” 联动打击拒执行为

关于陈某某与陈建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春节前盐都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提供的线索,传唤被执行人陈建某后,因其未履行还款义务,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春节期间,盐城市拘留所民警多次做被执行人说服教育工作,在协调过程中,驻所民警发现被执行人陈建某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遂向我院办案人员提供线索。

2月15日大年初六,执行干警放弃春节假期休息时间,前往市拘留所与被执行人陈建某现场谈话核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有能力履行不主动履行义务并转移财产的情形,涉嫌拒执罪,现本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