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新年伊始,盐都法院大冈法庭充分利用江苏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江苏法院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挖掘当事人信息,成功在线调处一起民事案件,避免了当事人跨市奔波,得到双方的一致肯定。
原告卞某系兴化市安丰镇居民,与被告荣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被告荣某向原告借款20000元,后一直未还款,原告遂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诉状中预留的被告电话显示为空号,原告也一直无法联系上被告。承办法官利用江苏法院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核查被告的身份,发现被告名下登记有新号码。
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被告同意还钱,但表示现在外务工,近期无法回盐签署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利用互联网开庭小程序,将双方的意见引入系统,在线调处了该案。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2天,承办法官有效利用了江苏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数据驱动提升审判效率,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智慧、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