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等程序,确定聘任孙金红等4名同志为派驻区法院人民调解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
拟聘任人员调解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拟聘用人员姓名
性别
监督电话
1
孙金红
女
0515-88425055、68829932
2
何道俊
男
3
戚玉华
4
董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