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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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终止 | 盐都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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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14 11:29:49 打印 字号: | |

聚焦小标的,服务大民生。为推动终本案件清理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近日,盐都法院开展 “终本清仓”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加快推进终本案件出清。

 

王某某与盐城市盐都区某木门经营部、李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王某某与盐城市盐都区某木门经营部、李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欠付工资,法院依法判决执行人盐城市盐都区某木门经营部、李某支付王某某工资11000元。后被告仍未履行,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前,执行干警通过多方途径联系上被执行人李某某,仍抗拒履行,执行干警将李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对其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后,最终李某转变态度,当场履行了债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潘某与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潘某与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季某于2021年5月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潘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潘某受伤,法院依法判决季某赔偿潘某109632.9元。后季某未按判决书履行,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首次执行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无法联系被执行人,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本次行动中,执行人员通过“执行+网格”联动,发现被执行人季某系学生,在外地就学,现在放暑假已经回到住所地。法院遂将其拘传,在谈话过程中,其表示认可判决书内容,但是现在无偿还能力。通过执行人员对其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季某意识到自己不履行裁判文书后果,遂向亲戚朋友凑钱并当场履行了债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传唤被执行人5人,其中执行完毕2件,和解3件,执行到位11万余元。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